一、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(见附件1)
二、资格审核事项
1、资格审核对象: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: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和符合《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》的随军家属。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:3比例,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
2、资格审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。
3、资格审核时间: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,上午8:30至下午16:30(中午不休息)
4、资格审核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,具体如下:
5、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:身份证、报名表(自行进入报考系统双面打印)、户口本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计划生育证明和其他岗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(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),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,并出具书面证明。